都做4天了,一定要給薪水,可以去勞保局檢舉,他會被罰,重點薪水還要給你,反正都不做了,不用怕他<div></div>
曾經去過一家公司上班
但公司沒講說禁菸還錄取我
去了兩天跟我說抱歉要不要考慮待下去
結果我撐了1週離職
董娘還問我做這幾天要不要給我薪資
廢話~人都來上班了我花時間來玩?
當時照樣要拿不然等著讓我到勞工局申訴
就算做半天也要拿
有按時間上工沒做虧心事為何要接受不給薪資的理由?
我也不知道耶,我第一份進去說要至少五天才能領薪水
所以我也就撐到五天才離職換找公司
100%是違法,如果對方公司是有監視器的話要盡快處理。。。拖久了怕就沒證據了
去勞工局檢舉吧,現在第一天做事就有錢了<br><br><br><br><br><div></div>
直接檢舉他吧!! 這樣的老闆很糟糕!{:41:}
有吧 朋友工作一週 ,離職後,也規定到往來銀行開戶,
人資部門發薪日一次發薪, 沒給薪帳應該會不合,
除非小公司 能省則省 .
工作都是算天的,就算不是做滿一個月也是該給,勞基法是這樣訂定的
可以去申訴
照勞基法的規定,就算只做一天,雇主也是必須要付你該領的薪資的。
有工作就必須給薪水,如果不給可以檢舉給勞動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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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天也要發薪水,這是勞基法的規定,甚至連做半天都要發薪水,而且,你做第一天公司就要幫你保勞健保,這也是規定,你可以直接跟你老闆說,如果他連這樣的薪水都沒有給你的話,那就可以直接去檢舉他了
肯定要給工資的
不然直接詢問勞工局
老闆說法都是套路 套路
不符合勞基法,只要有上班不管幾天都還是要給付薪資
根據 勞動基準法 第三章
第 26 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第 27 條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可以去勞工局申訴檢舉,做一天也是要勞健保唷!
一天也要發薪水
提早離開也算一天吧
所以 別客氣 看到這種老闆只會凹不知道人
就找勞工局教訓他<br><br><br><br><br><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