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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性侵兒童化學去勢 南韓通過 [打印本頁]

作者: 小天a    時間: 2011-9-30 02:04 PM     標題: 性侵兒童化學去勢 南韓通過

2011/09/28 22:01  
南韓近三年來,性侵未成年者的案例逐年增加,增幅高達8成,所以南韓立法機關創亞洲之先,率先通過立法在兒童性侵犯身上,實施化學去勢,這項法案也在今年7月開始生效實施。


南韓專挑小朋友下手的性侵犯,最近特別緊張,因為今年7月,南韓「化學去勢」的新法正式實施,法官以後對性侵16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性侵犯,可判處「化學去勢」的刑罰,南韓也是亞洲第一個通過此法的國家。


化學去勢就是以注射藥物的方式,大幅減少性侵犯體內的男性荷爾蒙,抑制其性衝動,效果長達15年,不過也有反對者認為,化學去勢會導致心血管疾病,對於減少犯罪的效果也還有疑慮,所以化學去勢是否是個有效的手段,至今仍有強烈爭議。不過南韓法醫界認為,與其說這是一種刑罰,還不如說這是一種治療,南韓司法部門也表示,性侵犯如果同意接受化學去勢,可縮短監獄服刑期。新法上路後,預估每年有100名兒童性侵犯接受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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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年要參選的立委
如果覺得自己可能會落選
就趁現在趕快積極推動這個法案
如果真的通過
有投贊成的要當選的機會應該會提升很多

所以趕快通過吧
別管什麼人不人權
這是治療好嗎
作者: 藤田五郎    時間: 2011-9-30 02:06 PM

本帖最後由 藤田五郎 於 2011-9-30 02:08 PM 編輯

南韓都通過了
何時才輪到台灣呢?
只怕立院拖拖拉拉這段時間裡
不知又會多出幾位無辜受害者@@
作者: EricaMing    時間: 2011-9-30 0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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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ki0225    時間: 2011-9-30 0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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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6cj/6rmp4    時間: 2011-9-30 02:17 PM

回復 1# 小天a

化學去勢 好像不能改變心理的不健全
也可能會有更兇殘的手法
靜看南韓的統計結果吧
作者: axie    時間: 2011-9-30 02:39 PM

立院一堆法都躺在地上~~~立委整天炒選舉可悲~~~
作者: hn0000    時間: 2011-9-30 02:41 PM

本帖最後由 hn0000 於 2011-9-30 02:49 PM 編輯

化學去勢並非萬靈丹.......
台灣一些基本對於性侵犯的防制措施都沒做好
加入再多的新措施成效也會減半
台灣對於性侵的相關法條 提升刑期做的足夠嗎?
台灣對於矯治性侵犯的機構專業人員 提升人力素質做的足夠嗎?
台灣對於假釋的性侵犯追蹤調查限制的能力有做的足夠嗎?
台灣對於判定性侵案件的法官.檢察官 教育做的足夠嗎?

如果以上都做得不足夠 多個化學去勢的措施未必就能解決性侵問題
化學去勢固然是不錯的方法 但前提是其他制度要有完整性
其他制度不完整 猛加新的制度.措施 如果性侵案件並沒因此減少
到底是新的措施有問題?還是舊的制度有問題?
作者: 小天a    時間: 2011-9-30 07:58 PM

其實對待那種高危險型的
不管是任何一種方法
除了關到死之外
不然都有可能再犯
但至少在於
無法降低加害人想性侵的衝動
但至少下面是無法衝動
至於他會改用什麼方式
那不應該成為不去實行的理由才對
法律就是一步一步慢慢去修改的
如果打從一開始
就考慮太多而什麼都不去改變
反而是對可能的受害者一種傷害
作者: lilfox11    時間: 2011-9-30 08:09 PM

化學去勢不是不可行,而是不能行

因為.......

台灣的人權組織會以不 仁道  這兩個字給推翻
所以那些為了選票,為了名聲的候選人都不會願意去做這個出頭鳥

另外,台灣另一個問題是 恐龍法官.......

只要能夠解決
1。人權組織
2。恐龍法官

解決這兩件事,我們就算不用化學去勢也行
作者: 小小羊羊羊    時間: 2011-9-30 08:42 PM

我覺得可以考慮
而且強姦犯出獄再犯的機率很大
不要讓其他人成為下個受害者
作者: 馬丁大夫    時間: 2011-9-30 08:45 PM

我是覺得性侵犯直接槍斃就可以
否則強制治療  化學去勢 ...那費用還是全民買單啊...
作者: f29661823    時間: 2011-9-30 08:49 PM

我只能說 位啥我們台灣的立委 都不會對性侵案件逐年增加的情況~
來做修法A......
作者: jh389    時間: 2011-9-30 09:00 PM

解決某些問題比化學去勢更省事
作者: spring16730    時間: 2011-9-30 09:07 PM

恩 去掉也好啦
以後也不用擔心了
作者: 19801129    時間: 2011-9-30 09: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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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llchuang    時間: 2011-10-2 07:35 PM

這是可以考慮實施的
不然真的是很容易又讓憾事發生
作者: 西條 慾二    時間: 2011-10-20 02:00 AM

我希望台灣可以引進
最好是可以直接使用
藥物過量也沒關係
只要不死就好
作者: 鳴上悠    時間: 2012-9-18 05:40 PM

連我們討厭的南韓人都通過這個政策了
我們台灣還不跟進 是在鼓勵這些人渣繼續亂搞喔!
看來我們要有高級政腐棺員的女兒被搞過之後才會開始重視!

作者: ohya999    時間: 2012-9-18 05:52 PM

台灣應該也要比照一下!這樣壞人才會怕!不然一點警惕的心都沒有
作者: fr340655    時間: 2012-9-18 07:21 PM

真他媽的,還管什麼犯人的人權呀!
那些受害者跟我們這些老百姓就不是人逆?
作者: Hcipc2    時間: 2012-9-19 12:00 AM

希望臺灣也能盡快通過,這無關人權問題,而是減少再次犯罪,保護絕大多數善良老百姓.
作者: firefire    時間: 2012-9-19 0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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