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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678999 發表於 2010-12-21 06:40 AM

【召喚師守則】

本帖最後由 k1678999 於 2015-3-15 10:50 AM 編輯

※嚴禁發表任何無關英雄聯盟的主題※

※違規者一律扣分加刪文※

基本守則

1. 嚴禁發表任何帶有危險、情色網站及木馬病毒連結之網址或色情圖片。
   [違規者一律扣30積分,警告,屢犯者直接封鎖]


2. 發文、回文基本守則

[*]禁止使用火星文、注音文、廣東話。
[*]嚴禁灌水、複製、大眾文等違規文章。
[*]禁止任何筆戰,政治,宗教,人身攻擊等討論。
[*]禁止已任何方式公佈他人的ID。圖片請自行馬賽克處理。
[*]請遵守字數規定。



3. 發文守則

[*]字數未達30字,直接刪文。
[*]以投票為主的文章,也要附上心得/理由/原因30字,選項並不算字數。
[*]轉貼請附上轉貼處。轉貼內容不算在30字內,要自己附上心得/感想。
[*]一天只能發3篇文,包括轉載,而且內容不能相同或相似。
[*]發文前請利用收尋功能,尋找關鍵字避免回鍋。
[*]主題分類請確實的分類好,每項分類的用途在下面解釋。



4. 回文守則

[*]字數未達12字,直接扣除10積分。
[*]請以客觀的方式來回文。
[*]回文請尊重發文者,如果只是說一句請利用點評功能。
[*]由於系統會LAG的關係,回文時如果沒馬上出現,請等候10秒再重新整理。


5. 本版不處理任何系統檢舉功能的檢舉文,請善用蒂瑪西亞─正義高地檢舉。


6. 如要找戰友,戰隊,RC招人,實況主找觀眾一律請至召喚師同樂會。


7. 禁止以圖片為主的文章,禁止在文章內放入與主題無關連的圖片。


8. 任何以遊戲本質無關的文章請至英雄聯盟子板 - 創作區分享。


主題分類


1. 英雄攻略

[*]請按照下面攻略格式發文。
[*]攻略格式
1.【英雄圖片】:
2.【英雄名稱】:
3.【定位】:
4.【天賦/符文】:
5.【裝備配法】:
6.【優勢/劣勢】:
7.【總結】:
8.【轉貼處】:(如沒有請無視)
[*]請複製以上格式,如以上7點都有附的話 會給予積分的獎勵



2. 技巧運用

[*]英雄技巧
[*]打野技巧
[*]草叢利用
[*]抓人技巧
[*]農兵
[*]塔殺,龜塔,偷拆
[*]撐線


3. 戰後討論

[*]這是給召換師發抱怨文的地方
[*]戰後心得


4. 影片討論

[*]禁止直播類型的影片分享
[*]以Youtube,Facebook為主
[*]影片與遊戲"本質"有關
[*]其他與"本質"無關,請至創作區分享


5. 問題
[*]投票文的主要選項
[*]與英雄聯盟有關的問題
[*]請善用收尋功能,找尋答案,如果沒有再發文
[*]請按照發文字數限制


6. 公告
[*]為版主交流用,一般會員禁止使用




違規處罰




1.英雄聯盟版主有一切權利決定處罰的方式,以下只提供參考


2.主題扣分是回文扣分的兩倍


3.發表任何有關色情、廣告、病毒等連結圖片
[*]一律刪除文章,兩次就直接封鎖


4.字數不足

[*]字數限定主題為30字回文為12字


[*]主題一律刪文


[*]回文一律扣10積分


[*]嚴重者,加倍處罰
[*]字數算法:
     1.中文1字算1字,重複的字不算
     2.英文一個單字算一字
     3.標點符號或表情或感謝詞都不算字數
     4.數字,有意義的數字整個數字算一字
     5.英文縮寫為一個字,普通常見縮寫請參考→這裡

[*]範例
    Teemo = 1個字
     tmo   = 1個字
     t毛   = 1個字
     提摩  = 2個字
     我最喜歡玩ap提摩 = 8個字
     我用ap提摩拿到了12個人頭 = 剛好12字
     謝謝大大,真是好文 = 0個字


5.惡意灌水

[*]主題一律扣30積分加刪文
[*]回文一律扣15積分
[*]無意義回文、感謝文、文不對題、複製文章,皆屬於此違規項目
[*]與英雄聯盟無關的文章


6.注音文

[*]使用注音文,火星文,廣東話,皆屬於此類行違規
[*]主題一律扣10積分
[*]回文一律扣5積分

7.重複文

[*]主題直接刪除,過量扣分
[*]回文直接刪除,過量扣分
[*]系統有時候會LAG,回文時如果沒馬上出現,請等候10秒再重新整理


8.如有重複違規,扣分疊加


9.連續違規,依照數量,加重處分


英雄聯盟各區連結


1.英雄聯盟創作區
2.蒂瑪西亞─正義高地
3.召喚峽谷─優良召喚師
4.召喚師聯盟
5.諾克薩斯─判決撤銷
6.本周最佳召喚師
7.扭曲叢林─意見發表
8.精英之地


以上 如有任何問題請到扭曲叢林─意見發表發問


(1/1/2011 更新)
(在12/20/2010 之前的文章 並不會處罰 但是在這之後 發帖就視為讀過版規)
(1/28/2011 更新)
由於 版內還是有蠻多人在回覆無意義的回話
所以把無意義回復/字數不足的懲罰方式從-2分改成-5分
一些 謝謝大大分享之類的話 都不算在回帖的字數內
希望可以減少一些白目
(2/8/2011 更新)
修改一些發文格式現在違規一律直接扣積分
一些可以到處罰撤銷處取消扣分
(3/2/2011更新)
一些小更新
回文改成12個字
(11/15/2011更新)
發帖字數最少30字,最多3帖,字數算法,貼圖最多50張,小修改
(12/1/11更新)
按照發文格式發文者 如8個條件都符 會給予20積分獎勵  (30→20)
(9/5/12 更新)
注音文 一字扣2積分
按照板規發文+30積分
不得有RC招人的帖
本版不處理檢舉系統舉報的帖
(6/12/2013更新)
回文字數不足以改為 每篇扣除10積分
注音文直接扣5積分
角色攻略小修改
(6/30/2013更新)
新增 RC,戰友尋找區
回文格式更新(9/24/2013 更新)
發文字數未達30 直接刪除
禁止以圖片為主的文章 違規者 一律刪帖
註: 想分享圖片 請至ACG動漫圖片分享區分享
發文格式更新(7/19/2014 更新)
新增了詳細的英文字數算法
(8/12/2014 更新)
實況主找觀眾,打廣告,請至RC,戰友尋找區 發文
(3/6/2015 大改)
整體修改
置頂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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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醬狗 發表於 2012-7-23 11:25 AM

第4點回文格式的倒數第2行:(1/1/2011 更新)(在12/20/2010 之前的文章 並不會處罰 但是在這之後 發帖就是為讀過版規)   應該是''視為''吧?!

yuan821125 發表於 2012-8-29 08:52 PM

請問回文算發文嗎?一天只能發3個文章。
那回文章算一個一次發文章嗎?

michael00316 發表於 2012-9-7 06:50 PM

我想問2個問題
1.角色討論發文格式中的第1點,名稱能不能改為主題?不用在文章中再次提起。

2.角色討論發文格式中能不能教一下第八點,如何把圖片設置成外部封面。

jo90j00 發表於 2012-12-8 11:02 AM

建議發文格式再新增一條規定,不得複製他人文章

最近有版友因為找不到類似相同的文章經常一再重復發文且內容都是直接複製別人寫的內容

<br><br><br><br><br><div></div>

littlesp 發表於 2013-2-3 09:44 PM

請問,是否可以對目前GPL或SWL賽事,挑選單一場次,將該場比賽的影片轉貼,然後進行賽事的討論?
發文格式大概為:
1.比賽場次((如:GPL 2013/2/3 TPA vs ahq))
2.賽事網址轉貼((如:youtube轉貼))
3.賽事重點簡說((如:戰術走向))
4.心得、討論

Shana51009 發表於 2013-6-24 02:30 PM

版上的第11項打錯 字型應改為自行
11. 不可基於任何原因公布他人ID  圖片請「字型」馬賽克處理

幻影夢姬 發表於 2013-7-26 10:38 PM

禁止發伺服器狀況文???
這哪裡有寫?

alidanial 發表於 2013-10-19 06:22 PM

字數一定要超過12嗎?好麻煩'

珍珠鳥 發表於 2013-11-18 12:28 AM

http://www02.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199867&page=1&extra=#pid251333401
問一下 這樣算是圖片分享?
麻煩跟我告知一下 若是違規我會力馬刪除圖片
但我希望圖片可以留著 並把復健的積分扣除 請問可否小通融一下?
因為我用全文字  我排版連我自己看了都覺得很難看..<br><br><br><br><br><div></div>

k1678999 發表於 2013-11-18 04:31 AM

珍珠鳥 發表於 2013-11-18 12:28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www02.eyn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199867&page=1&extra=#pid251333401
問一下 這樣算 ...

這個不算喔~
因為你文章的重點在於 教學 然後圖片只是輔助
有些人發的真的只是以圖片為主 那種才算是違規
這篇寫得很好 :)

linbenson85 發表於 2013-12-19 06:49 AM

新造型 黛安娜 蠻王 雷文 ! ! 中國風~~ 確定製作!
http://www08.eyny.com/thread-9274693-1-1.html
我這篇好像是以圖為主題....
請問會扣分嗎 如果會 請幫我刪掉:S

love88170 發表於 2014-1-5 06:57 AM

雖然沒玩過但看人家玩都很強
而且我也想到了很好的玩法
期待

love88170 發表於 2014-1-5 06:57 AM

版上的第11項打錯 字型應改為自行
11. 不可基於任何原因公布他人ID  圖片請「字型」馬賽克處理

暴打大海 發表於 2014-4-13 04:18 PM

我的想法是蠻多的 但是都沒試過 不知道會怎麼樣{:39:}{:39:}{:39:}<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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