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我該不該裸辭?
頁: [1]

無名小子 發表於 2023-1-17 10:07 PM

我該不該裸辭?

在下已經剛滿37 做IT業已經快10年了
但因為薪水調很慢超級低 搞不好連外面新鮮人都贏過我
且技術方面覺得已經沒什機會學習練功了
每次老闆一直說要加薪但也都只是畫大餅沒什下文
公司又遇缺不補一直在卡我讓我幾乎很難請假去面談
好不容易面試的公司又要求要快點報到但我因為做很久了預告期只能一個月
就這樣錯過3~4年(你沒看錯3.4年 工作忙到爆炸我也不知道我是怎麼撐過來的... 中間還因為疫情)
最近甚至還想說裸辭算了不要在這家繼續浪費時間和生命會阻擾我上進
雖說很多人都說找到下一家後再辭
但我覺得我就是因為這間公司白白錯過很多時機浪費生命
且我之前公司前輩也是很多因為受不了這間公司都不爽裸辭了
IT業則是一堆人都在跳所以年紀來說應該問題不太大
但還是有些擔憂萬一還沒跳成功會空窗一段時間
請教我這種狀況覺得裸辭會不會比較好?{:51:}...<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北斗神拳 發表於 2023-1-21 02:39 AM

如果你的經濟能力許可,沒有家累,一個人飽,全家就飽;那麼,你所有的選擇都會是好的選擇,也不用顧慮。

h711130 發表於 2023-2-6 09:49 AM

建議找到新工作在離職吧,這樣比較安全,另外你都想要離開了,請假去面試因該也不會怎麼樣吧,有時不要想太多,做就對了

arleekurt 發表於 2023-2-10 10:03 PM

直接裸辭即可,這些被動只是讓你更離不開而已~ 離職後你會發現收入來源很重要,然後你就會拚了命去應徵面試,既然有物色到不錯的下家,為何要在那考慮很久,擔心對方不聘請?還是擔心不適應不能勝任?職場上多少人一邊在工作一邊考公職的大有人在,薪水直接反映自己對公司的價值,不調薪就是公司要不只出的起這些錢,要不就是看人好欺負而已。

bluecook 發表於 2023-2-21 07:24 PM

聽說好像月跳薪水會越高 10年應該年資很夠 應該很好跳吧 假如平時有存錢勇敢飛吧 假如口袋空空.......在緩緩
<br><br><br><br><br><div></div>

f9364041 發表於 2023-2-27 12:29 AM

  基本上還是看你的經濟負擔,有基本的存款可以讓你應付你裸辭到更換新工作後穩定的這段時間的開銷,那麼依你的狀況,真的不適合在這份工作上浪費你的人生,年過40後你要轉換跑道更加艱難
要換職場就得趁早

栗栗塔 發表於 2023-3-2 04:05 PM

如果沒有經濟負擔,那就趕快離職吧!現在剛過完年1個月左右,工作機會還算多,你已經等待了3、4年了,趁現在還沒40歲趕快換,年紀越大真的越難找工作,不要猶豫了

david12345678 發表於 2023-3-16 02:22 PM

最好先觀察一下就業市場
感覺今年真的很差
至少我工作相關的是這樣
開出的職缺少
薪資也沒比現在高
所以後來就沒辭了
待超過10年了........

fywave 發表於 2023-5-5 08:10 AM

公司遇缺不補 和 請假去面試 -這應該是二件事
只是看你有沒有決心~ 請假也是很平常的,又不是要天天請
裸辭的考慮 -就看你的口袋有多深,夠深想怎麼作都行..

shikioshiki 發表於 2023-5-12 05:52 PM

不推薦裸辭

強烈建議先找到下一份工作再跑

過來人的經驗

這樣你的生活才不會空窗太久<br><br><br><br><br><div></div>

EYLkid 發表於 2023-5-13 10:25 AM

您若真心想走,就扣薪請假是面試,這應該不難吧?
公司真的在乎您,不會因為您請假就把您辭職,反而會擔心您真的決心要走。{:32:}

無名小子 發表於 2023-7-12 09:41 PM

本帖最後由 無名小子 於 2023-7-12 09:42 PM 編輯

謝謝各位回覆 更新一下幾個月後的狀況我已經跳槽了
讓我哭笑不得地的地方
是我離職前前輩又回來做了所以又有人可以幫忙
不過剛好我也跳槽了且薪水比現在還多增一萬
算是我運氣不錯現在公司主管肯雇用
不然我真的有打算裸辭另外找出路了

EYLkid 發表於 2023-8-6 11:23 AM

先恭喜您跳槽成功與薪水多一萬。
除非您是任職於有制度的大公司或公家機關。
否則跳槽是必備的"職能"之一。{:45:}

人生有幾個十年?努力創造增加自已的價值才是,共勉之。{:32:}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