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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 發表於 2017-1-19 08:47 AM

白馬讀聖經 (原創)創世紀第一章

創世紀第一章



可能歷史上,沒有任何一部書,象聖經那麼氣勢恢宏;也沒有任何一部書,象這樣被人
愛,討人恨。

以前白馬讀經,總是吃驚的不斷發現很多聖經上的東西被當今的科技所證實,開心得不
得了。多年以后,我慢慢的發現,聖經的作者,根本就不在乎后人能否證明聖經的正確
性。聖經,正是以一種泰山壓頂的態度,來說明一種世界觀:不管你接受也好,不接受
也好,同意也好,否認也好,神的道,就如同巍巍的泰山聳立在那里。

美國的總統必須向國會解釋其施政,因為總統的權力來源于人民的支持。

但神的權力並不是來源于人的擁戴,相反,人所擁有的一切,都出于神的恩賜,所以,
神的道不必經過人的同意和擁戴。

用一句話慨括神的戒命,那就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人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

這就叫權柄,絕對的權柄,用不著向任何人做任何解釋。

我想,這才是聖經的原則,不順服這個原則,聖經就是一部讓人讀起來很討厭的書。而
創世紀第一章,就成了讀不懂的童話。  



創世紀第一章,講的是前六日神創造世界。

這一章,對于一般人來說,有無數的問題,而最大的問題,就是歷史考古的化石證據與
六日神創造的矛盾問題以及與之相關的進化論與創造論的問題。

對于這個問題,有無數的前輩給出了無數的答案。白馬在這里,就不把正反兩方面一一
描述一遍了。總之,這個話題可以寫一本很厚的書。雙方誰也沒有徹底說服對方。
因為,一旦涉及到最基本的問題,任何證明都是無效的。

類似的這樣的問題我們在中學學几何時都會碰到,整個初等几何是建立在几個公理的基
礎之上的,這几個公理無法用別的公理來證明。必須用信心來接受,用生活經驗來堅固。

作為一個基督徒,把神的創造當成不用證明的公理,用心去讀聖經,這短短的創世紀第
一章里面,卻充滿了令人欣喜的奇妙。

多年以前,俺剛開始讀經時,看到的是一個有趣的問題:太陽是在第四天才被造,而在
創造的第一天,就有早晨,有晚上。所以這個照耀在第一天早晨的光,絕不是太陽光,
而這個一日,當然不是我們今天想當然的那個樣子。

記得在一個月明星朗的晚上,我們查經班的弟兄姐妹,以及几個從加州來宣教的弟兄,
坐在小旅館的游泳池邊,大談神的六日創造,時間與光的相對關系,以及神就是光的道
理。這几個加州來的弟兄中有人是學物理的,對于現代物理學中的愛因斯坦相對論的時
空觀以及其同聖經的吻合,驚奇不已。雖然聊到半夜,大家誰也不願意離開。

而弗吉尼亞理工的高教授,是著名數學家丘成桐的傳人,他則從六日創造中体會出了前
三日和后三日的和諧對應,創建了數學中的三一論。我依然記得高教授談起六日創造時
的那股激情。

一個有信仰的人,永遠都不會缺乏創造力和生命的激情,因為天父,正是生命的創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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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8712 發表於 2017-2-14 10:56 PM

這是你想的聖經的原則

724194 發表於 2017-2-20 11:25 AM

為什麼神覺得要有光?
是因為需要嗎?還是有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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