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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948849 發表於 2015-3-4 06:36 AM

新北下月收棄養費2400( 政府推合法棄養 )

新北下月收棄養費2400 收容所恐爆籠

新北市長朱立倫宣布為推動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政策,傳出「棄養規費」擬於三月底前上路,飼主送棄養動物入收容所的規費為二千四百元,網友批「合理化棄養」;民間動保團體擔憂,此舉可能導致「棄養潮」,讓各收容所面臨「爆籠」壓力!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長陳淵泉表示,動保法原本即規定,各縣市收容所收容飼主不續養的動物,得收取費用,由主管機關訂定;台北市、基隆市、台南市、高雄市以及屏東縣、花蓮縣等均有收費。新北市府政策原意是讓不便續養犬貓的飼主,將犬貓帶來收容所,勿造成社會問題,未來將加強多元管道認養、活化收容空間。

基隆、高市收取三千元

以基隆市為例,飼主若不願繼續飼養,須繳交三千元並簽立放棄所有權聲明書。基隆市動物防疫所長陳瑞濱表示,兩年後全面實施零安樂死政策,包括餵養飼料、預防針等費用,將倍數成長,棄養必得提高收費,未來也不排除調漲。

高雄市府動保處表示,目前高市訂定的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飼主棄養需繳費三千元,該市推行近二年,每月飼主棄養犬隻不到十隻,與其讓民眾亂丟犬貓,不如交給政府找人收養。

網友批收費是「合理化棄養」

但此做法仍引起網友一片罵聲,有網友認為飼主都不養了,還會花二千四百元嗎?有人則批:「這跟贖罪券有什麼分別!」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原本就有收容棄養,只是門檻提高,不代表鼓勵。

新北市保護動物協會理事長陳文美說,流浪犬入所一天飼養費二百元,十二夜就是二千四百元,規費上路後,恐演變成棄養潮,讓收容所「爆籠」,變相鼓勵棄養。

動保團體籲普查狗口 限制繁殖買賣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透過行政層面,鼓勵民眾不繼續飼養時,將狗帶進收容所,減少棄置街頭機會,從動物福利角度而言並非錯事,但收規費不太可能降低棄養率,應該從源頭落實狗口普查、登記,並嚴格限制繁殖、買賣,以法律約束飼主責任。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長陳仁信說,該市將修訂「桃園市犬貓管理辦法」,關於棄養犬貓的部分,也會朝收取規費的方向修訂。

不過,雲林縣副縣長張皇珍表示,每個飼主都必須有照顧貓狗一輩子的決心,該縣希望應該增加飼主照顧責任,現階段不會跟進新北市這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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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知道我們的公務員腦漿是什麼成分!但我可以相信台灣一定有很多「棄養高發率群」的人愛死了這項政策,由此事件足以證明社會的亂源有絕大多數是來自於政府的無知與無能.........<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qaz3wsxqaz3wsx 發表於 2015-3-4 04:52 PM

我也是...
實在不知道定這條出來的腦袋到底在想甚麼東西.........................................
政府單位出國考察,察了這麼多年一堆已經被證實有用的不用,
結果搞出這條...............................
人家是頭痛醫腳...定這條的是我頭痛醫.....別人的腳.................
在台灣的小生命阿你們還是..........=> {:34:} {:34:} {:34:}

anlykk 發表於 2015-3-9 10:16 AM

這個政策說真的只是增加飼主不養的決心而已
而且只是讓棄養合法化
說真的  養寵物的花費一個月都可能超過那個2400元的規費了
真的下定決心不養了   還會在乎那個2400元嗎
再說  送入收容所後   寵物的命運就真的能得到比較好的照顧嗎

moonsin 發表於 2015-3-14 07:42 PM

12天之後,沒人認養,政府就有權力安樂死,也就是說,這種棄養也是種變相殺曾經喜愛的毛小孩。{:38:}

mantou7925 發表於 2015-3-16 10:19 AM

不懂這政策到底是幫助還是害!但坦白說真的要棄養的為了不想花那2400,也可以帶到路邊丟棄,政府只會想著如何撈錢,真的有替這些動物想的也沒幾個,對非法繁殖場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今天罰兩萬四也一樣啦!<br><br><br><br><br><div></div>

howard1166 發表於 2015-3-20 03:49 PM

說真的 我真的不懂這是幫助 還是增加大家要棄養的意願 當然一個決策一定有正負兩面 不過我相信美國養狗的制度比這個好上太多了 還想請台灣政府多多觀察幫忙!

xx73613x 發表於 2015-3-21 04:49 PM

我們的政府不知道考察了幾年
卻考察出這樣的水準誰能對政府有信心...............................
為何不拷貝有無流浪貓狗之稱的國家法令與規畫?
列如德國或日本

weishao77 發表於 2015-5-19 04:51 PM

2400...........................???
沒良心的還是會隨意棄狗阿
有一點良心的就會花2400減少一點自己的罪惡感而已阿

ted587444 發表於 2015-6-8 01:52 AM

收了錢狗狗真的能安心活一輩子嗎
不如蓋一個能收留狗狗的大地方
請人管理 讓人知道政府真的有在做事

troyh 發表於 2015-6-14 04:24 PM

政府著重的應該是民眾道德觀念的教育,學著怎麼尊重生命。要不就是將養寵物的門檻拉高,真正想要養寵物的自然不會任意遺棄... 怎麼會用這種方式.....<br><br><br><br><br><div></div>

brianbrian 發表於 2015-6-15 12:28 PM

重點不是收錢,而是管理,我每星期都會到山上走走,也看過太多棄養的貓貓,狗狗,通常夏天一個月,冬天一個星期,生病掉毛死亡必經的過程,我很難想像這中間祂們所經歷的身心痛苦。所以我是很認同新北市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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