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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dss2002 發表於 2015-1-18 10:47 PM

餵食流浪貓的常識 轉貼自"我是喵爸

1.餵食流浪貓~貓貓跑去其他住戶的院子或屋頂大小便,餵食者就必須受罰嗎?
A:是否受罰,當視告發單位之告發事實及法源依據.
本件告發事實為:於屋外餵食流浪貓致污染附近環境衛生,(?)立即清除餵食物.
法源依據為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第2款: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第9款: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何謂指定清除地區,依同法第3條:本法所稱指定清除地區,謂執行機關基於環境衛生需要,
所公告指定之清除地區。
高雄市政府公告:本府100年8月8日高市府四維環衛字第1000085885號公告:
主旨:公告高雄市一般廢棄物(家戶垃圾)指定清除地區。
依據: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條、第5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公告高雄市指定清除地區為所轄之行政區域。二、本公告溯及自99年12月25日起生效。
另依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表所示:
違反該法第27條第2款之事由有兩項,分別為:
住戶修建房屋,堆置建材、廢料、泥漿,污染路面、水溝。或是任意棄置垃圾。
違反同條第9款之事由則為: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同母法)。
而處分(裁罰)金額,依該表可知,無論是第2款前項或第9款事由,同為新台幣2400元.

綜合上開說明,滋有疑義者為:
(1)告發事實欄中的"致污染..."一詞,即代表認定行為(餵食)與結果(污染)有因果關係存在,
稍具法律因果關係概念者皆知,前述因果關係不但難以舉證,就算舉證,亦更難以確認其關聯性.
所以小弟不才,不知開單官員接獲怎樣的檢舉證據,並依怎樣的裁量心證去作認定;
且剛才搜尋了近二小時,始終找不到依該條款開罰的案例(原因應為上述).
本人合理懷疑此件是否為開先例之舉,藉此宣示高市政府對流浪動物敵對的態度(菊姐,踹共)?
(2)適用法條有兩款,分別屬不同事項之規定,故應分別視之使用.
然天才官員竟將牛頭接上馬尾,且依裁罰基準表可知,本件事實完全不屬第2款所舉違規事由,為何引用?
(3)較合理卻有爭議空間的,為第9款中對飼養禽畜的解釋,是否其範圍有包括流浪動物?

個人的看法應是不包括,此可從以下數點觀之:
(1)從字面文義為"餵養"非"餵食"可知,應將範圍限縮在動保法所稱之"寵物",亦即有人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2)從動保法的立法目的可知,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才有此立法,哪來其他法律來作矛盾性對抗?
(3)由行政法的原理觀之,之所以有規範及裁罰,乃是規範行為人(義務人)對危害源的發生課予監督管控義務,
故此行政法上義務並非因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對危害發生間有因果關係而承擔責任,
而係因為對發生危害之物具有事實管領力而負責.(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年簡字第226號判決
及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9年簡字第66號判決參照)而流浪動物四處討食行蹤難以捉摸,何來的事實管領力?
(4)如果有包括流浪動物,為何要另外制訂「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來規範任意餵養流浪動物製造髒亂的條款?
豈不疊床架屋、自打嘴巴?

此惡法不但背離人民情感且與母法有牴觸之虞而胎死議會中,難道市府仍不死心,要借屍還魂?
到底是高雄市政府搬不上檯面的政策,還是底下官員私揣上意(菊姐,踹共)?

2.我應該怎麼做?
A:此已涉及個案行為人恐遭行政罰開鍘之風險,旁人在未知人事全貌下,無從亦不宜作出建議,
本人僅就版大內文所述與社會議題有關者,提出自己見解及分析,如何應對且看當事人盤算為何,恕難介入.
至於上開言論,則對我自己所言負全責,對了!我也住左營,且有在門口餵食浪貓,歡迎環保局依法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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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dss2002 發表於 2015-5-19 09:26 AM

以下回復是 轉 貼 愛狗人士的想法,給大家參考一下
我家有一舊空屋是平房,因長年無人居住,附近又有鄰居在餵養流浪貓5-10隻左右,附近鄰居皆是平房,只有餵貓的不是平房(但他家已有養貓了,大約2-3隻),其他鄰居與我們曾多次要求養貓鄰居不要再餵流浪貓。

  但她之前在我家院子圍牆上餵,強烈要求後才在她家門口餵食。但貓還是不肯走。

  而舊屋有一個,人找不到且爬不上去的洞,但貓很喜歡從那裡鑽進去,會在那大小便,而且沒有結紮還會大貓生小貓,甚至死在那裡。

  請問大家我有何辦法可趕走那些貓,讓它們不再到我家吃住甚至死亡?可以讓我每次年節回家大掃除時不要再被驚嚇了。

  謝謝大家。
2010-01-24 14:21:16 補充
首先我要先感謝大家這麼熱情的幫助我。

還有要跟大家說抱歉,我的問題敘述的不夠詳盡,以下是我的補充。

請問大家扣除一下條件後還有其他方法嗎?

第一那是舊家空屋不常回去,所以貓看到我們就像看到陌生壞人只會躲,而且每次回去大約都只待半天到一天,不會過夜,所以貓會等我們離開後再回去盤據(他們盤據在屋頂與天花板之間,貓屍可能是踩破天花板(多次修補,但因貓的活動頻繁,還是很容易破)掉下來,又因沒人居住,所以門窗緊閉逃不出去,所以才會出現在那邊)。

第二我們與其他鄰居曾與養貓鄰居溝通,她只願由我家院子改到她家後門餵食,但有鄰居反應還有我家院子的垃圾發現,她還是會偷偷在我家院子圍牆上餵食,且貓吃飽後還是會回我家。
2010-01-24 14:21:38 補充
第三有請過清潔隊或是抓補流浪貓狗大隊來,因為養貓鄰居會說那都是她養的,她只是放出來溜溜,所以成效不彰,而且清潔隊或是抓補流浪貓狗大隊,會因為我們不住那裡,所以也比較不積極。

第四因為這些流浪貓有人餵養,所以吃飽睡好,並不會抓我家空屋的老鼠或蟲子,所以他們相處的很好,回去舊家打掃時,常看到各式糞便在屋裡的地上。

第五我家鄰長只會做好人,聽說我家酪梨樹結果時(有說過圍牆外的可以採),他還爬牆進來開門給其他不熟的鄰居摘採,鑰匙有給交情比較好的鄰居,也有跟他們說可以採,可是等到他們要來時已經沒有了。
2010-01-24 14:21:48 補充
第六我不喜歡任意傷害生命,而且是愛狗人士,不討厭貓但也不喜歡貓,再者我現居的家是公寓,已養三條中型犬,照顧已很吃力,不可能會多加流浪貓,還要工作,所以沒有什麼時間回舊家,跟當地的流浪貓培養感情,再抓他們並餵養他們。

第七我家那排都是同一期蓋的房子,所以屋頂相通,聽說最近除了貓,他們還鬧跳蚤荒,聽說也是貓帶來的。

再次感謝大家踴躍幫忙。

補充內容 (2015-7-23 11:39 PM):
愛貓人士的邏輯

貓比人類重要。
可以虐待人,但是絕對不可以虐待貓(不管那是不是我的貓)。
為了貓,我做什麼事情都是正義的。
不要跟我說眾生平等,我就是因為看貓爽所以愛他閹他,其他生物我就是看不爽所以我不但殺他還吃他。
歐美國家是先進國家,因為他們有動物警察,對於貓狗的保護很好。
至於他們派兵在全世界殺人,或是搜捕他們自認的恐怖份子未經審判就送進監牢的行為算不算先進國家,這不要問我,我只在乎貓,人對我來說是不重要的。
根據研究報告,會虐貓的人就會虐人。
請不要問我這個研究報告是哪裡來的,我是聽人家說這是不知道哪裡來的變態心裡學裡面說的,也不要向我要實證報告,我都是聽說的。
很多殺人犯在年幼時都有虐貓過,所以會虐貓就會變成殺人犯。
同邏輯:很多殺人犯在年幼時都會大便尿尿,而且就算入獄了還會繼續大便尿尿,所以會大便尿尿就會變成殺人犯。
據統計貓抓你咬你高達八成可能表示喜歡你,絕對不可以管他,否則我們會躁鬱症發作去包圍你家的,所以跟下賤的人類不同;如果有人抓你咬你的話可以去告他。...<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tadss2002 發表於 2015-7-23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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